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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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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5-15
新闻摘自: 东台价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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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切实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8]177号)规定,以及省、盐城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检查从3月中旬开始,4月底结束。检查的时限为2007年1月以来的惠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化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对重大违法案件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惠农价格政策
1、化肥等农资价格。重点检查尿素、磷酸二铵等化肥经销企业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化肥经销企业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不执行种子、农药等农资价格干预措施,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2、农村用水、用电价格。重点检查不执行城乡同网同价政策,不执行规定的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不执行农村分类水价、电价,不执行农村中小学优惠电价;不按规定抄表计量,乱摊水、电费用,以及随水、电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3、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各镇卫生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二)惠农收费政策
在惠农收费政策方面,重点检查违反规定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未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
1、农村教育收费。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农村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学校以服务为名的乱收费和违反规定统一购买校服、征订教辅材料等违规收费行为。
2、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和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3、农用机动车收费。重点检查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多收费用,不执行国家对农用拖拉机、农用汽车(包括农用三轮车)免征或减征费用规定等违规收费行为。
4、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重点检查对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未执行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对农机产品检验未执行省级以上价格、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畜禽、畜禽产品检疫以及农产品出入境重复检验和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5、农村通讯收费。重点检查不执行农话月租费、区间通话费,不执行有线电视收费政策及对农村低收入用户收费减免政策,不执行广播电视“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减免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策等违规收费行为。
6、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重点检查不执行农民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农村集贸市场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收费行为。
7、农村殡葬服务收费。重点检查不执行政府制定的遗体接运费、火化费、骨灰盒寄存费等服务收费标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强制服务并收费或不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违规收费行为。
(三)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重点检查涉农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的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检查。我局将组织专业检查力量,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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